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学制(年) |
学费 |
招生省份 |
|
视觉传达设计 |
74 |
200 |
4 |
5400 |
吉林、山东、山西、 |
动画 |
35 |
||||
环境设计 |
35 |
||||
绘画 |
56 |
||||
音乐表演 |
103 |
128 |
4 |
6200 |
吉林、山东、山西、 |
音乐学 |
25 |
||||
舞蹈表演 |
40 |
4 |
6200 |
吉林、山东、山西、 |
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且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院校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后,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山东省为校级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且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院校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后,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山东省为校级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且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院校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后,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
4.舞蹈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且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院校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后,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