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视觉传达设计50人、环境设计50人、服装与服饰设计20人、产品设计45人、数字媒体艺术30人、音乐学60人
安徽省:视觉传达设计10人、环境设计10人、服装与服饰设计5人
河南省:视觉传达设计10人、环境设计10人
山东省:视觉传达设计10人、环境设计10人、服装与服饰设计5人
艺术类录取规则(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
江苏省美术类: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类: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进档艺术考生录取排序分数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档艺术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江苏省外美术类: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省控线的考生,按照其所在省公布的综合分折算办法将其文化分与统考专业分折算形成综合分。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严格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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