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
艺术学院简介:艺术学院创办于1983年,1984年起招收本科生。1986年,学院获准设立音乐学、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点;2003年获准设立设计艺术学硕士学位授予点;2005年获准设立艺术硕士(MFA)学位授予点;2008年开始招收文化创意与艺术管理方向研究生;2011年获准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和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014年获批音乐表演理论、造型艺术研究博士招生。
创意与创新学院简介:厦门大学与英国创意艺术大学在设计学领域开展合作,以厦门大学设计学科为基础,201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
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招生省份:只面向福建省招5人
绘画专业招生省份: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北京、山东、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浙江
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招生范围: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云南、甘肃、宁夏
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录取规则: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按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排序规则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
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录取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50%。
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录取规则:只录取有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按“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的省份,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7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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