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转设的相关工作要求,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拟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30日至2月5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或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均可向我委反映。反映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有关问题的书面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形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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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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