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
招生计划:北京市(4人)、河北省(4人)、山东省(5人)、江苏省(3人)、河南省(4人)和湖南省(5人)。
专业成绩要求: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生的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
文化要求: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外,以下相同)达到考生所在地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省级招办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当地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
单科成绩要求: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生的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150分制,非150分制的须进行相应折算)。
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均折合成750分满分)和省级统考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和分省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0.5+(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750*0.5,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据以下情况优先录取:①省级统考成绩;②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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