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类考生,专业课与文化课均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提档线并报考我院,录取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编导类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陕西省《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9〕25号文件要求,陕西省内招收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认可陕西省播音编导类省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达到陕西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2.专业课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课有组织校考的省份,优先承认我院校考成绩,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3.专业课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课成绩采用各省联考(或统考)成绩。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合格,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我院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且该省未涉及联考(统考),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省控线者,录取时我院承认任何一所在该省组织术科测试合格的校考成绩,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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