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舞蹈学专业还需符合单科成绩要求);
(二)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招考方向,将依据分省计划,按校考(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省计划分配原则为:按照各招考方向招生计划数,视校考成绩排名在计划数内的考生情况,根据各省份人数进行分省计划分配。如排名计划数内无某省份考生,则该省份不做分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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