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我校美术、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统考最低控制线,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舞蹈统考最低控制线或取得省级联考合格证或者我校舞蹈专业校考合格证。
江苏考生:对于进档的艺术类考生,以投档分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分按下列方式计算:①美术类专业:投档分=高考文化总分+省专业统考总分。②音乐类专业:投档分为省专业统考总分。③舞蹈类专业:投档分为校考专业总分。
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江苏省外考生: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则录取;若没有明确的录取规则,按照江苏省艺术类省统考录取规则录取。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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