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专业考试(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学校录取时将根据专业分(校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校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浙江、安徽、山东省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高考文化分和舞蹈学专业统考分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档后,学校录取时根据舞蹈学专业成绩(统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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