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美术学 |
130401 |
4 |
环境设计 |
130503 |
4 |
视觉传达设计 |
130502 |
4 |
产品设计 |
130504 |
4 |
数字媒体艺术 |
130508 |
4 |
音乐表演 |
130201 |
4 |
环境艺术设计 |
650111 |
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650103 |
3 |
录取规则
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采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统考成绩。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类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 60%,高考文化课成绩 40%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2.音乐类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