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类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备注 |
艺术(文)艺术编导类 |
广播电视编导 |
90 |
|
艺术(文)艺术美术类 |
美术学 |
77 |
师范类 |
艺术(文)艺术美术类 |
公共艺术 |
30 |
闽台合作“4+0” |
艺术(文)艺术美术类 |
公共艺术 |
37 |
|
艺术(文)艺术音乐类 |
音乐学 |
112 |
师范类 |
艺术(文)艺术音乐类 |
音乐学 |
30 |
闽台合作“4+0” |
艺术(理)艺术编导类 |
广播电视编导 |
17 |
|
艺术(理)艺术美术类 |
美术学 |
23 |
师范类 |
艺术(理)艺术美术类 |
公共艺术 |
12 |
|
艺术(理)艺术音乐类 |
音乐学 |
18 |
师范类 |
福建省录取规则
(一)学校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为福建省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时从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的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根据各专业的预录取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退档,提交福建省考试院匹配、确认录取结果。
(二)学校面向福建省的音乐学(师范类)、音乐学、美术学(师范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
各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
1.编导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含位次的平行省内特征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2.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含位次的平行省内特征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3.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含位次的平行省内特征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三)学校面向福建省招生的公共艺术专业考生按福建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排序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闽南师范大学2020年省外艺术本科招生计划
省份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考试科类 |
招生批次 |
考试科类 |
湖北 |
广播电视编导 |
6 |
艺术(不分文理) |
艺术本科(二) |
艺(二)戏剧与影视 |
湖北 |
公共艺术 |
6 |
艺术(不分文理) |
艺术本科(二) |
艺(二)美术学类 |
湖南 |
广播电视编导 |
7 |
艺术(文) |
本科二批 |
秋季统考-编导(文) |
湖南 |
公共艺术 |
5 |
艺术(文) |
本科二批 |
秋季统考-美术(文) |
省外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为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从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的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