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设计学类录取规则
①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外语单科成绩要求50分及以上(江苏外语单科40分及以上)。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本科合格线。
②美术与设计学类成绩计算方法:
上海市及其他省级招办对投档成绩有统一折算方法的,按其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无统一折算方法的省市,录取依据按我校折算公式计算,折算公式=(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文化投档成绩/文化满分)×50。
③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原则。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
④同分规则:根据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排序,否则按专业统考、语文、外语成绩高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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