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专业计划
美术学院各专业的招生省、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及计划人数如下:
招生省份 |
美术学(师范) |
美术学类 |
设计学类 |
合计 |
北京 |
44 |
10 |
10 |
64 |
河北 |
4 |
10 |
10 |
24 |
山西 |
/ |
2 |
2 |
4 |
内蒙古 |
/ |
2 |
2 |
4 |
辽宁 |
/ |
2 |
2 |
4 |
安徽 |
3 |
3 |
4 |
10 |
福建 |
3 |
5 |
5 |
13 |
山东 |
4 |
11 |
10 |
25 |
河南 |
/ |
3 |
3 |
6 |
湖北 |
/ |
2 |
2 |
4 |
湖南 |
/ |
4 |
4 |
8 |
四川 |
/ |
2 |
2 |
4 |
陕西 |
/ |
2 |
2 |
4 |
甘肃 |
2 |
1 |
1 |
4 |
说明:实行高考改革的招生省份,上述招生专业选测科目均为不限。未实行高考改革的招生省份招生专业的文理科计划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结果为准。
2.招考方向及大类培养说明
(1)美术学(师范)为师范专业,免收学费。
(2)美术学类包含专业有: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油画)、绘画(国画)。学费8000元/年。
(3)设计学类包含的专业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学费10000元/年。
(4)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为大类招生,入学时不分专业,第一学年结束后本院统一组织分专业考试,同时结合第一学年的学业成绩按志愿进行专业分流。
录取规则
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美术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在此基础上,北京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220分;京外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150分)。
1.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份,我校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份(含在湖南实行的非平行组)以及实行一档多投的福建省,我校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出现同分情况时,我校将依次优先录取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文理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专业,文理科考生按照分科招生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文理不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中注明文理统一排队录取的招生省份,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4.实行高考改革的招生省份,美术学(师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的选测科目均为不限。
5.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6.美术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7.考生所报专业全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可调剂到有未完成计划的非师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或无可调剂专业则做退档处理。
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2020年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 |
招生地区 |
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 |
25人 |
四年本科 |
师范专业,免收学费 |
北京 |
录取规则
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须参加北京市组织的美术统考,且美术统考成绩达到210分。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150分)。
1.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北京市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录取。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美术类在该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7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分数相同时将依次比较美术统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三科总成绩。考生投档到学校后,我校招办进行审核录取。
2.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不限制考生高考选测科目。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