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原则上京外地区不做分省计划,按照我校录取原则,全国排队;北京计划,按照我校录取原则,北京排队。京外地区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2.取得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
3.身体健康,无色盲或色弱。
录取原则
1.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
3.根据综合分录取;综合成绩 = 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满分的70%×100+文化课成绩÷生源地本科(文/理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4.录取时不分文理,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确定专业。
备注:
1.对于部分高考改革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使用各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作为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广东一本线为广东省公布的高分优先投档线;浙江一本线为浙江省公布的普通类一段线。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
2.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成绩与一本线的比值、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3.对于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份,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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