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类别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拟定招生省份 |
美术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175 |
湖南、山东、江苏 |
环境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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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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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 |
舞蹈表演 |
40 |
湖南、山东、河北、甘肃 |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原则
(一)湖南省内考生
对于报考我校美术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之后,按湖南省提前批相关类别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二)非湖南省考生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2、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省份: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我校艺术类所在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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