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
专业 |
类别 |
学费 |
拟投 |
招生地区 |
音乐舞蹈学院 |
音乐学 |
音乐类 |
5000 |
100 |
湖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 |
舞蹈学 |
舞蹈类 |
5400 |
50 |
湖南,山西,广西,云南,甘肃 |
|
舞蹈表演 |
舞蹈类 |
8000 |
50 |
湖南,山西,浙江,江西,贵州,甘肃 |
|
美术与 |
美术学 |
美术类 |
5400 |
80 |
湖南,山西,江苏,浙江,福建, |
视觉传达设计 |
美术类 |
8000 |
50 |
湖南,山西,江苏,浙江,福建, |
|
环境设计 |
美术类 |
8000 |
70 |
湖南,山西,江苏,浙江,福建, |
|
书法学 |
书法类 |
6000 |
50 |
湖南,山西,福建,河南,四川,甘肃 |
备注:1.实际招生计划及省份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2.舞蹈类各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
3.上述各专业学费根据现行湖南省物价部门收费文件的标准核实填列;2020年实际执行的收费标准需按当年湖南省发改委制定的收费政策和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统考成绩,考生的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分数线。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投档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专业统考分、语文、数学、外语。
2.对于福建省一档多投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满分)×750×30%+(专业统考分/专业统考满分)×300×70%。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专业统考分、语文、数学、外语。
3.对于享受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投档成绩。
4.如上述原则与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规定执行。
5.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及专业成绩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