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拟定计划 |
招生范围 |
美术学(师范类) |
本科 |
四年 |
90 |
河北、江苏、浙江、湖南、四川、陕西、甘肃 |
音乐学(师范类) |
本科 |
四年 |
140 |
河北、江苏、浙江、湖南、四川、陕西、甘肃 |
舞蹈编导 |
本科 |
四年 |
60 |
河北、浙江、四川、陕西、甘肃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四年 |
60 |
河北、江苏、浙江、湖南、四川、陕西、甘肃 |
环境设计 |
本科 |
四年 |
60 |
河北、江苏、浙江、湖南、四川、陕西、甘肃 |
注:最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结果为准。
录取办法与原则
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统考(联考)合格线,录取原则为: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顺序依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按照生源所在省份考试院规定进行志愿征集或降分录取。考生外语语种限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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