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编导、动画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省统考成绩合格,按我校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广播电视编导、动画专业仅在部分省市编制计划,分省计划于2020年6月经天津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具体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20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及设计学类统考本科同批次成绩合格。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
3.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美术及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高考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5.按各省、市、自治区校考合格考生中,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占全国报考我校总人数的比例确定分省计划。
6.不分文理,以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30%+专业校考成绩×70%,排名录取;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校考成绩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速写、创意设计表达、素描成绩。
注: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实考分。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20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根据各省市考试院要求,有服装表演统考的省、市、自治区,统考必须合格。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
3.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
4.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分男女,分招考方向,按全国专业名次排名录取;专业排名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折算成绩高的考生(按总分750分折算)。
注: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实考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报考条件及录取原则
1.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报考条件
(1)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及专业体检要求。
(2)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省统考合格后根据我校设定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录取,仅设定分省计划的省市,考生方可报考,具体招生计划可于2020年6月查询我校招生网或各省市考试院网站。
2.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20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本科同批次成绩合格。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同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6月份公布的招生计划,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4)只录取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志愿的考生。
动画专业报考条件及录取原则
1. 动画专业报考条件
(1)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及专业体检要求,无色盲。
(2)热爱艺术事业,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设计能力。
(3)我校动画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省统考合格后根据我校设定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录取,仅设定分省计划的省市,考生方可报考,具体招生计划可于2020年6月查询我校招生网或各省市考试院网站。
2.动画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20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及设计学类统考本科同批次成绩合格。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美术及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3)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6月份公布的招生计划,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以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排名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4)只录取有动画专业志愿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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