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2020-02-28 11:16:29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并经党组会审议,拟同意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等6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2月26日至3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442

  电子邮箱:ghsszc@moe.edu.cn

  附件: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0年2月26日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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