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山东、河南、浙江、安徽、广东、湖南、山西、湖北、江苏、四川、广西、河北、江西、重庆、云南、贵州、内蒙古、辽宁、吉林、天津、陕西、黑龙江、海南、福建等省份招生,不组织校考,采用上述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下同)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美术类本科合格线。
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范围内,我校按考生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语文、综合、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并在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之间设级差2分(100分制综合分)。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
综合分折算公式:
(1)福建省(综合分满分为750分)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0.4 + 考生专业成绩×2.5×0.6
(2)其他省份(综合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40 + 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60
注:美术类投档方式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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