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联考的省区,对文化考试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专业联考本科合格的考生,按联考成绩择优录取。计划满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如各省招生部门对艺术考生录取规则另有规定,则按当地录取政策执行。
2.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在有联考的地区使用联考成绩,没有联考的地区,报考我校考生需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服装设计与表演校考,取得专业校考合格证且文化考试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可直接填报我校,按照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生源充足时,我校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
3. 其他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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