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专业
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专业,我校均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分数相同,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依然相同情况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1)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河北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参加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考,取得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考合格证,且高考体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
(3)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专业不接收已被单招录取的学生报考;
(5)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依然相同情况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6)被河北民族师范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入普通文理科或其他类别专业;
(7)报考条件: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考生;男生身高175厘米~185厘米,女生身高162厘米~175厘米;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视力:目光有神,眼球大小适中,对称,无色弱、色盲。
(9)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肤色健康,无“X”形腿、“O”形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
(10)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从膝盖上10公分处以下部位;男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型疤痕。
(11).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12)其它身体条件按照国家普通高考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条件要求执行。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我校均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依据各省投档原则如果按综合成绩投档,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成绩录取;如果按专业成绩投档,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专业成绩录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依然相同情况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4.音乐学专业考生身体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
器乐只招收键盘演奏类(钢琴),西洋管乐类(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圆号、大号、大管),弦乐类(大提琴、小提琴、低音提琴),民族乐器类(马头琴、二胡、扬琴、琵琶、中阮、笙、唢呐、三弦),打击乐。
5.舞蹈学专业考生身体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6.其它要求。
(1)所有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各省相关招生要求;
(2)承认各省政策性加分。
(3)2021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与录取规则请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我校公布的2021年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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