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要求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即: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①②③④为进档考生排序分顺序,即①出现并列,则按②继续排序,以此类推。)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本科课程合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①专业成绩②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④高考数学成绩。
音乐表演(可提供音乐类主项成绩的省份(市、区)适用):①专业主项成绩②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④高考数学成绩。
音乐表演(无法提供音乐类主项成绩的省份(市、区)适用):①专业成绩总分(即:综合分)②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④高考数学成绩。
音乐学:①专业成绩总分(即:综合分)②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④高考数学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陶瓷艺术设计:①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②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④高考数学成绩。
戏剧影视文学:①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②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④高考数学成绩。(注:此排序规则适用于河南省艺术考生)
戏剧影视文学:①高考语文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②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④高考数学成绩。(注:此排序规则适用于非河南省艺术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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