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以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投档规则和综合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河南省本科美术类、书法类:在艺术本科A段招生,以平行志愿规则投档,投档排序分以校定综合分计算办法执行。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
河南省本科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在艺术本科A段招生,以顺序志愿规则投档,排序分以校定综合分计算办法执行。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
河南省专科美术类:在艺术专科批招生,以平行志愿规则投档,投档排序分以河南省该批次统一的综合分计算办法执行。
山西省美术类、书法类:在本二批A招生,以顺序志愿规则投档,排序分以校定综合分计算办法执行。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
江苏省美术类:在“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2小批_美术”招生,以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排序分执行江苏省该批次统一的综合分计算办法。
河北省服装设计与表演类:在“本科提前批B段”招生,以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排序分执行河北省该批次统一的综合分计算办法。
湖南省音乐类、舞蹈类、表演(服装表演)类:在“本科二批”招生,以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排序分执行湖南省该批次统一的综合分计算办法。
安徽省美术类:在“艺术第二批(统考本科模块7)”招生,以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排序分执行安徽省该批次统一的综合分计算办法。
安徽省书法类:在“艺术第二批(统考本科模块6)”招生,以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排序分执行安徽省该批次统一的综合分计算办法。
江西省美术类:在“提前本科(一)”招生,以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排序分执行江西省该批次统一的综合分计算办法。
甘肃省美术类:在“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U 段)”招生,以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排序分执行甘肃省该批次统一的综合分计算办法。
若以上信息和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则不一致,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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