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3个专业按美术学类招生。
2.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3个专业在甘肃省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第二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其余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3.使用统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4.使用统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对应批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录满为止。
5.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单科成绩或学业水平考试等级限制要求。
6.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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