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需达到考生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采用考生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若投档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2.美术联考专业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对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择优录取;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后计划有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计划仍有缺额,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底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若投档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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