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使用播音主持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成绩,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联考专业成绩×750/200×30%+文化成绩×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使用舞蹈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统考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专科)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报考舞蹈表演(专科)专业考生须取得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方可填报志愿。
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设计(中韩合作形象设计方向)等3个专科专业使用省美术统考成绩,同一投档专业大类内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配专业。
2.省外录取原则
省外录取原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使用生源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生源省未统一要求的,可参照山东省相应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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