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科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术科校考复试成绩/术科校考满分×60+高考文化科成绩/高考文化科满分×40)计算综合分,再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高考文化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2.对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钢琴、音乐国际传播三个方向)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科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3.对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科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4.对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含平面艺术设计、环境与展示设计、信息艺术设计三个方向)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科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术科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科成绩×40%)计算综合分,再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高考文化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