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使用生源省(区、市)统考或联考成绩,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以及相关省(区、市)规定执行;其它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7+专业成绩×0.3。
音乐表演专业:根据各行当计划(详见当年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下发的《填报志愿指南》)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仅限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的各行当考生报考,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限我校招生的音乐表演专业器乐类考生兼报,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根据男、女生计划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和书法学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