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表演、音乐表演、舞蹈学、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安徽省内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要求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艺术类综合分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综合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舞蹈学专业在安徽省外录取规则为:专业课和文化课合格,分别按照所在省份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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