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招生专业 |
拟投放计划数 |
贵州 |
音乐类 |
14 |
河南 |
音乐舞蹈类 |
14 |
湖南 |
音乐舞蹈类 |
16 |
摄影摄像类 |
10 |
|
河北 |
音乐类 |
器乐8声乐8 |
山东 |
音乐类 |
10 |
摄影类 |
10 |
录取原则
1.合格分数线确定办法:
专业合格分数线按不超过各类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文化分数线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分数线;
2.录取办法:
音乐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各省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摄影摄像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各省摄影摄像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