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考生填报志愿时请务必以生源所在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录取原则
1、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无色盲色弱。
2、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以下简称专业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控制分数线。
3、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同科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以上。
4、对于艺术类相应批次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我校承认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
5、对于艺术类相应批次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6、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按照有关规则进行投档,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占70%,专业课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文理合并公布招生计划或注明“文理兼招,统一排队”的省份,文理科考生统一排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高考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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