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美术类专业分两个学院进行招生培养,其中艺术设计学院包含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工业设计学院包含产品设计、产品设计(中美合作办学)专业。
艺术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学院
(招生计划请以后期各省(市、区)招办核准公布的为准)
录取原则
1、考生须填报我校志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控制分数线,文理兼收。
2、对湖北省美术类考生,需湖北省美术专业统考合格,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成绩×40%)×2)。中美合作办学专业与非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分开排名,按照综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以专业成绩排名。
3、对非湖北省美术类考生,我校认可各省(区、市)美术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按各省统一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的,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