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
专业名称 |
招生总数 |
招生省份、计划 |
备注 |
1302 |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 |
130 |
甘肃100、河北7、河南7、湖南8、山东8 |
甘肃、河北、河南、湖南考生使用该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山东考生使用山东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 |
1302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 |
90 |
甘肃52、河北16、山西7、山东10、内蒙古5 |
甘肃、内蒙古考生使用该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河北、山西、山东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1304 |
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176 |
甘肃100、河南12、山东12、河北12、山西10、山西5、安徽5、四川5、湖南5、江西5、广西5 |
使用该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
130310 |
动画 |
35 |
甘肃20、河北5、江西5、山东5 |
|
130405 |
书法学 |
24 |
甘肃15、山东5、山西4 |
甘肃、山西考生使用该省书法学专业统考成绩,山东考生使用聊城大学书法学专业联考成绩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100 |
甘肃50、山东10、山西10、湖南8、河北8、河南5、四川5、陕西4 |
甘肃、山东、山西、湖南、河南、四川、陕西考生使用该省广播电视编导(编导制作类)专业统考成绩,河北考生使用河北大学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考试成绩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5 |
甘肃15、山西5、四川5、山东5、河北5 |
甘肃、山西、四川考生使用该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山东考生使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河北考生使用河北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成绩 |
130401 |
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敦煌市就读) |
30 |
甘肃20、山西5、山东5 |
使用该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
130204 |
舞蹈表演(敦煌市就读) |
30 |
甘肃30 |
使用甘肃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
注:1.招生计划如与正式公布的有出入,以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2.以上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总体情况,学校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按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招生,音乐表演、音乐学按照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招生,舞蹈表演、舞蹈学按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招生,新生进校报到后按照相应学院公布的专业分流方案确定最终专业。
3.甘肃省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器乐方向)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第一段录取,实行“1+1”顺序志愿,录取时将按照最终公布的具体乐器计划,分别划定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甘肃省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敦煌市就读)、动画、书法学、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理论作曲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敦煌市就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第二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其余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4.使用统考(联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5.使用统考(联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该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承认其他学校校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动画、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录满为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满为止。
6.学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7.艺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8.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并按以上原则参加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