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的规则进行投档。“分数优先”指投档成绩高的考生优先被检索其所报的多个院校志愿;“遵循志愿”指同一考生所填报的多个院校志愿,按填报自然顺序,前面的院校志愿优先于后面的院校志愿被检索;“一次投档”指每次投档时,考生所填报的多个院校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且每个考生每次投档最多只有一次投档机会,即考生填报的多个院校志愿,一旦前面的院校志愿满足投档条件,就会被投档,后面的院校志愿即使满足投档条件也不再被检索;如果考生填报的所有院校志愿均没有达到投档条件,不能被投档,只能参加本批次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各批次(段)投档分为模拟投档和正式投档,每次正式投档前,先进行模拟投档。
模拟投档时,省招考院根据招生院校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0%和105%两个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生源信息(不含考生姓名、考生号和志愿顺序),供招生院校确定投档比例参考。招生院校在我省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模拟投档情况确定正式投档比例,并上传至信息交互平台。招生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果招生院校未回复调整投档比例和是否增加招生计划的意见,我省将按招生院校原下达的招生计划数100%比例投档。
正式投档时,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以一定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投档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投档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再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数,逐一进行检索匹配,当全部考生档案检索完成后,省招考院将符合投档条件(若招生院校对专业课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含文化课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经招生院校公布后,也可作为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全部投档到各招生院校。各招生院校按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专业分配,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计算公式:投档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40%。 更多细节详见:2019年黑龙江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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