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按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根据学生志愿、学业成绩及专业特长,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省考省份为省考成绩,校考省份为校考成绩)加文化成绩的综合分(省考省份按各省统一规定计算,校考省份按下列校考综合分计算公式计算)进行排序,参照考生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最后录取信息以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注:校考综合分=(校考专业成绩/校考满分)*100+(省考文化成绩/省考文化满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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