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考试科目及分值
1.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不含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动画等7个专业考试科目设置为:素描(100分)、色彩(100分);使用同一套题目,成绩统一按美术类专业排名。
2.书法学专业考试科目为:临摹(100分)、创作(100分)。
3.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专业考试科目为:面试(100分)。
4.音乐学、音乐表演2个专业考试科目设置为:3分钟以内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分值为100分。
5.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设置为:成品舞和基本功,两项合计分值为100分。
6.特别说明
(1).河南、河北、山西、广西考生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湖南、湖北考生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不需参加我校组织校考,以所在省统考成绩为准。
(2).河南、河北、江苏、甘肃、贵州考生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音乐表演专业只向江苏、河北、河南招生。广西、山西、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陕西、甘肃、辽宁等省、自治区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成绩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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