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艺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排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档到考生填报的专业;省外艺术类专业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也相同的,参考其英语成绩。江苏省的艺术类专业考生综合分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成绩*4.4*50%,其他省份的综合分计算公式与浙江省相同,为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成绩*7.5*50%,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统考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湖南省执行省艺术类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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