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下述办法进行录取:
一、集美大学面向福建省招生的美术学、环境设计(闽台合作项目)、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实行文理兼招,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只招收艺术(文)考生。专业成绩为福建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为含位次的平行省内特征分。
1、美术类专业: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福建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美术学:综合分=专业成绩×2.5×0.6+文化成绩(含位次的平行省内特征分)×0.4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闽台合作项目):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含位次的平行省内特征分)×0.3
2、音乐类专业:
音乐学:从文化成绩达到福建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专业成绩高出福建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15%的考生中,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含位次的平行省内特征分)×0.3)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舞蹈表演: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福建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遇排序成绩相同,则按含位次的平行省内特征分排序录取。
二、集美大学面向福建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只招收艺术(文)考生(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为投档文化分。
1、美术类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
2、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如遇排序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
4、对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有专门规定的省份,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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