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参加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合格后,就有资格报考我校。
报考我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到低录取,若多名考生总分并列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
(2)我校投放招生计划且该省组织书法省统考的省份,我校直接使用书法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按照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考生需取得招生省份的书法统考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2019年使用统考成绩招生省份暂定为:山西、甘肃、河南、湖南、安徽。具体以招生省份公布计划为准。
考生所在省没有组织书法省统考且我校拟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按照国家教育部和招生省份文件精神,协商申请设立校考考点;考生需取得我校校考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2019年我校书法校考省份有吉林、江苏、山东、云南。
报考我校书法学的考生,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多名考生总分并列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再相同,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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