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份以及实行一档多投的福建省,我校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50%+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出现同分情况时,我校将依次比较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
2.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份,我校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文理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专业,文理科考生按照分科招生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文理不分科编制计划数的省份,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4.考生填报我校多个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分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
5.美术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6.考生所报专业全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可调剂到有未完成计划的非师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或无可调剂专业则做退档处理。
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
1.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2.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招生省份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3.考生须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美术统考,且美术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在此基础上,北京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220分;京外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
4.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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