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我校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艺术类专科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高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
2.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①舞蹈类(本科):
山东省:获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按投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②音乐、舞蹈类(专科):以文化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
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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