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的模式,根据“分省计划”进行录取。
(二)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我校以考生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分文理,均含数学成绩)和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加的总分作为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我校美术类一志愿生源充足,如符合条件的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考虑降低录取标准或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三)对于艺术类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投档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规定。
入学后,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报名和分数情况选择具体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
艺术学(设计学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在提前录取批次(或者本科批次)填报,具体请参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填报我校“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身体条件要求: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无色盲、无色弱的考生。
(二)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美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具体情况请参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
(三)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规定艺术类文化本科分数线。无单科成绩要求。
(四)浙江艺术类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在专业志愿一栏只需填写“设计学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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