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艺术类志愿设置及录取投档时间
2018-06-27 14:57:29   来源: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评论:0

  山东艺术类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设置首次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除省属公费艺术师范生外的每个高校志愿均设1个高校志愿、4个专业志...
  山东艺术类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设置首次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除省属公费艺术师范生外的每个高校志愿均设1个高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省属公费艺术师范生志愿设置同文理类省属公费师范生。

  2.本科统考批。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统考专业类别内高校服从调剂志愿,统考专业类别内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2个高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本科校考批。设置首次志愿、2次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高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4.专科(高职)普通批。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专业类别内高校服从调剂志愿,专业类别内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除使用本校校考成绩的高校和专业外其他高校(包含统考专业和认可其他本科院校校考成绩的专业)的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均可填报12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统考专业不能与其他非统考专业混报。艺术类使用本校校考成绩的高校和专业实行单一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以上两类不能兼报。

  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

  填报志愿时间

  1.6月28日,填报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填报高水平运动员志愿、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首次志愿,填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志愿。

  2. 7月5-6日,填报自主招生批(含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含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艺术类本科普通批(含统考批和校考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

  3. 7月12日,填报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填报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征集志愿。

  4. 7月17日,填报艺术类本科统考批、体育类本科征集志愿。

  5. 7月26日,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校考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填报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专科专业志愿。

  6. 7月30日,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校考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

  7. 8月11日,填报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

  填报志愿要求

  1.文理类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首次志愿及第一次征集志愿,仅限达到或超过我省首次确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填报。文理类、春季高考本科普通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资格线为首次确定的本科普通批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自主招生批志愿,仅限达到或超过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的考生填报,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适用于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3+2”贯通培养高职阶段招生,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我省本科普通批首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的考生可以填报。

  2.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高考成绩,参照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等,通过互联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wsbm.sdzk.cn。

  3.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因考生漏报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最多可以修改2次志愿信息,并以最后一次填报(修改)提交的信息为准。凭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上网填报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书面签字确认。为确保公平公正,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补报志愿申请,也不允许考生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

  4.考生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得由任何人代替。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学生统一设置报考密码,不得干预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也不得接受考生委托填报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填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有关中学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宣传和指导工作,向不具备条件的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必要的帮助。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要严格执行填报志愿工作程序,加强考生志愿信息管理;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信息服务,准确提供有关高校和专业的招生信息。

  艺术类分数线的划定

  1.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上海戏剧学院、湖北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除外)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高校执行的高校和专业可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上海戏剧学院、湖北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除外)包括中央戏剧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剧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音乐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

  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管理的高校和专业(中央民族大学除外)包括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本科专业)、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4个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本科专业)、浙江音乐学院(仅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5个本科专业)、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仅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3个本科专业)。

  以上名单若有变动,以教育部今年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

  2.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及专业按我省首次划定的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原则划定艺术文、艺术理录取控制分数线。

  3.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省普通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投档及录取办法

  1.本科批

  (1)提前批和校考批

  省外高校首次志愿及征集志愿均按照考生高校志愿,关联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包括省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分专业投档。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管理的高校和专业不限制文化成绩全部投档,其他高校的专业均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全部投档(其中,非统考本科专业认可其他所有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证,以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录取。

  山东艺术学院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首次志愿及征集志愿不限制文化成绩分专业全部投档,其他省内高校首次志愿及征集志愿均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关联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以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按大类关联统考成绩,按美术类、文学编导类所有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5的比例进行投档,其中山东大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2个专业按大类、产品设计按专业投档;中外合作办学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单设投档单位,单独投档。其他艺术类校考专业关联校考合格成绩分专业投档。除招生章程有明确录取办法外,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认可其他所有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证的高校及专业,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招生高校合格生源(包括未填报志愿的所有合格生源)不足时,可以合理调整计划;录取时,省内高校需在本次投档录检结束后,对调整后的计划重新投档。第二次征集志愿公布计划前,招生高校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计划完成情况,调整成绩使用办法,“美术类统考合格,使用校考成绩”可变更为“美术类统考成绩”,“文学编导类统考合格,使用校考成绩”可变更为“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其他艺术类校考成绩”可变更为“承认其他高校校考成绩”。

  (2)统考批

  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按照“综合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对专业成绩合格、达到文化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先按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按专业大类招生计划总数的1:1的比例投档,其中,中外合作办学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单设投档单位。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文学编导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美术类文科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的顺序,美术类理科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数学、理科综合的顺序,文学编导类文科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的顺序,文学编导类理科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数学、理科综合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在高考前由计算机随机生成。

  艺术类统考专业调剂志愿根据缺额计划总数1∶1的比例,按服从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划定调剂投档分数线。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向高校随机投档。

  2.专科(高职)批

  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高校关联校考成绩在我省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全部投档,不实行平行志愿;其他高校及专业在我省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线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其中,艺术类统考专业按照“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投档办法与本科统考批相同;非统考专业分专业类别关联校考合格成绩按照“文化成绩(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艺术文类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原始总分+特征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艺术理类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原始总分+特征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在高考前由计算机随机生成。

  录取时,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使用本校校考成绩的高校按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其他高校艺术类统考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统考专业须使用相同艺术类别内的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征集志愿计划调整及院校调剂志愿投档办法与本科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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