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须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和高校招生章程中对报考资格、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相关内容的说明。
艺术类本科征集计划中,注有“文史类”、“美术(文)”的专业只招文史类考生,注有“理工类”、“美术(理)”的专业只招理工类考生,未注明“文史类”、“美术(文)”或“理工类”、“美术(理)”的专业均为文理科兼招。美术类专业中,注有"★"标记的专业,表示院校在录取时要求考生须具备北京市美术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注有"☆"标记的专业,表示院校在录取时要求考生须具备北京市美术统考本科合格成绩基础上的校考合格成绩;非美术类专业中,没有任何标记或未注明"认可"或"承认"其他院校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表示院校在录取时,考生须具备该院校的校考合格成绩。
征集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高校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再对未完成计划高校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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