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前身为国立音乐院,由蔡元培先生和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在上海创办,是我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1956年起改用现名。2000年,学院由文化部直属划转上海市领导,现为文化部与上海市共建院校。2017年9月,学校被列为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贺绿汀、桑桐、江明惇、杨立青、许舒亚曾先后担任院长,现任党委书记、院长林在勇。办学九十年来,逐步形成了以作曲和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理论研究为核心,以音乐表演艺术学科为主体,以应用音乐为延伸的音乐艺术学科综合体系,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音乐艺术人才,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
上海音乐学院办学层次涵盖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硕士、博士),涉及7个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录音艺术、公共事业管理、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22个方向,设有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目前国内唯一拥有三个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的专业音乐院校。
经教育部、上海市教委批准,我院的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艺术与科技(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2018年共计招收35人,其中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20人,艺术与科技(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15人,文理科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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