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规定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2.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省统考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3.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中韩合作办学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两个专业均有招生计划的省(区、市),考生可以兼报,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并分别遵循各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4.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市、自治区),按照文理科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5.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60%以上。总分150分低于90分、120分低于72分的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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