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专业包括: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美术类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术科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具体录取细则如下: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各省划定的出档线执行。
(2)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考生,综合分=术科分+文化分,在省招办投出的档案中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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