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含主科舞蹈)专业,专科播音与主持、音乐表演(综合)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总成绩相同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主科舞蹈):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舞蹈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主科成绩相同者,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总成绩也相同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美术学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者,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占60%,专业课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者,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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