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
2.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30%+专业校考成 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分高者优先。
4.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按照考生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直至录取满额。
5.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6.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 6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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